譬如,一些人随意掩埋宠物的尸体,既会给人类传播多种疾病,还容易造成水源等环境污染。一些宠物医院充当中介处理宠物尸体,既没有相关规范的处置设备,而且处置过程也不规范。而一些宠物墓地,则缺少相关的资质。这些问题都令人忧虑。
在人类走向绿色殡葬的今天,宠物尸体显然不能随意处理。虽然《动物防疫法》规定,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但由于规定有些“粗线条”,其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工作人员就表示,“宠物殡葬行业的监管同样不在其职能范围”。但根据《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犬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应在兽医检疫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可见制度安排与职能确定之间,存在些许断裂。
而且,上述养犬规定只适用于宠物犬的“身后事”,其他宠物如猫、猪、兔等尸体的处理则被遗漏。也就是说,对于宠物“身后事”的处置,制度仍须进一步细化,监管责任也需更加明确。
反观国外,从法律规定到行业操作,都比较成熟和规范。比如,法国、新加坡等国家都通过立法规定,宠物尸体必须火化。英国的宠物火化场就有320多家。在日本,则有完整的宠物火化、宠物葬礼、宠物墓地等服务。可见,我国在宠物殡葬监管及服务上有很大完善空间。
从相关报道看,国内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具备较完善的宠物殡葬处理服务,例如上海设立了城区宠物接收点、添置宠物专用火化炉专门用于单独处理小型宠物尸体,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接收和火化处理。但在宠物墓地服务等方面还有待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