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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释义》第三十条-关于狂犬病免疫接种和犬猫防疫管理的规定
来源:网络 时间:2025-1-8 9:38:12 浏览:3108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大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人、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释义】本条是生产、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禁止性规定。

一、狂犬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狂犬病(Rabies)是由狂犬病病毒侵害中枢神经系统而引起的一种急性致死性人畜共患传染病,病死率高达100%。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0E)将其列入必须报告病种。人和温血动物对狂犬病病毒都有易感性,犬科、猫科动物最易感。野生动物是该病主要储存宿主和传播载体,家犬在传播病毒中起重要作用。发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这些动物的唾液中含有大量病毒。该病主要通过患病动物咬伤感染,亦可通过皮肤或黏膜损伤处接触发病或带毒动物的唾液感染。

    全球每年死于狂犬病的人数超过5万人。狂犬病造成的人类死亡有95%以上发生在非洲和亚洲。亚洲地区疫情最严重的是印度,其次是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是中国狂犬病病例高发时期。1981年发病数达7028例。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多方努力下,中国行大持股特逐步得到有效控制,1996年下降到最低水平,当年全国仅报告人狂犬病159例。1998年以后,全国人狂犬病发病数又开始持续上升,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全国共有1980人死于狂犬病,是全国死于非典型性肺炎348人的56倍。2004年-2006年,全国狂犬病病例分别为2651、2537和3279例,共报告死亡人数8403人,占同期各种传染病病死数30.1%,高居法定传染病报告病死数之首。近十年来,随着大免疫率和人紧急救治力度的提高,我国狂犬病防控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2019年狂犬病仍居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死亡数前5位,死亡276例,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犬只免疫是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的关键措施

我国狂犬病的流行病学循环方式主要是城市动物循环,大是主要宿主。国际上普遍按照源头治理的原则,通过犬只免疫有效防控狂犬病。因此,犬只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对于控制和消灭狂犬病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一个地区的家犬狂犬病免疫率达到70%时,就能基本切断狂犬病在人间的传播,使该地区出现狂犬病暴发流行的风险降到最低。有关国家都制定了以狂犬病免疫预防为主的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将狂犬病免疫作为强制实施的措施,美国、日本等国家积累了成功经验。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发布《国家动物狂犬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加大犬只免疫力度,免疫犬只要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发放统一的免疫证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免疫档案我国部分地区通过地方立法将犬只狂犬病纳入地方强制免疫范围。通过全面开展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及时构筑防疫屏障,有效遏制了狂犬病疫情上升势头。

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是饲养者作为动物防疫主体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所有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要求对犬只进行免疫。为犬只实施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应当出具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载明犬主、犬具、疫苗批号、免疫接种时间、加强免疫时间、犬免疫标识编号、免疫操作工作人员等信息,并发放当地统一规定的免疫标识、养大登记机关养计时,应当对狂犬病证明进行查验。朱经委交或无有效免疫证明的犬不予登记。

三、强化对犬只户外活动的管理

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多次引发社会热点事件,甚至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为了倡导文明养犬,本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时,大主应当为犬佩戴犬牌、系犬绳并牵领,在户外活动期间保持对犬只的有效控制,这样既可以避免与染疫犬、流浪犬以及携带狂犬病病毒的野生动物接触,防止犬只伤人,又可以帮助走失犬及时找到主人,减少流浪犬的产生。

四、对流浪犬猫实施必要的控制

全世界 90%以上的狂犬病疫情是由大传播导致的,流浪犬是传播链中的重要一环。在城乡地区发现的流浪犬只均应及时予以收容。城市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流浪犬及时进行收容处置。

猫也是狂犬病易感动物。流浪猫在一些城乡地区广泛存在,由于其繁殖能力较强,数量不断增加,应予适当控制。有的城市采取TNR模式(捕捉、绝育、放归)管控流浪猫的无序繁殖和数量增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关城市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流浪猫进行收容处置。

五、对农村地区饲养犬只加强防疫管理

 农村地区养犬较为普遍,犬只自行出户活动频率高,流浪犬数量较多,是狂犬病多发区域。因此,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居民、村民落实犬只免疫接种措施。各地应当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防疫政策和措施,结合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对文明养犬、狂犬病免疫等作出合理安排,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防疫意识,依法强化农村地区狂犬病防治工作。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犬只防疫管理办法犬只管理职责主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业生理调查更为合理、目前、我国已有县理治治业术及布局区市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各地的养犬管理措施也不尽相同。未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本地区狂犬病防控需要和本法规定,结合本地区养殖情况,研究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规定,为犬只防疫管理提供更加完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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