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饲养宠物现象的普遍,因为短途外出带来的宠物寄养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除了将宠物寄养在专门的寄养中心,现在以收费低和距离近等吸引众多寄养者的私人主导的“家庭式寄养”方式正在悄然兴起。
鲁迅《而已集.小杂感》里有一段批评人们想象过于跃进的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距离这段话发表以过去近一个世纪,人们的社会认知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然而依然有少数人有想象跃进的倾向。譬如一看到学校教室装监控,管理的老师可能随时看到,马上就联想到侵犯学生的隐私。其实教室是公共场合,学生有什么隐私不能让任课教师之外的第三者瞧见?倘若还有隐私要保护的话,是不是要让每个学生都闭起眼才行?
同样,相较于正规宠物寄养中心,因为可能存在寄养期间宠物突发急症,或因额外治疗费用、无专业医生陪伴等因素,寄养者与商家极易产生矛盾,就认为“家庭寄养”不能让其存活,必须毫不犹豫地取缔,笔者以为,这显然是一种联想的“跃进”。要知道,即使是专门的正规寄养中心,也不可能保障就不出纠纷呀。
“家庭式寄养宠物”能在朋友圈走红本身,事实说明他得到了不少用户的拥护,它收费低,距离近,服务质量也不错等优势,某种意义上反倒是正规寄养中心所不及的。存活就是证明,存活就是需要,所以,对“家庭式寄养宠物”我们不要因噎废食,匆匆忙忙一棍子打死。有的放矢地补齐短板,把它发展成为传统专业寄养的有益补充完全可以有。
从记者的调查不难看出,“家庭式寄养宠物”的缺陷在于“责任”的落实。为此,不妨参照专业寄养的做法,不管时间有多短暂,也签一份“约定通用格式”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对服务双方增加一定的约束力;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提供服务方可以通过视频直播主要的服务过程即时发送,以利于寄养人放心,减少猜疑;利用家庭寄养的场所不太受限的优势,可以考虑修设一些独立寄养空间,以减小交叉感染等可能的意外发生;对于突发疾病和伤害的防治,家庭寄养中心可以像企业聘请常年律师顾问那样,与专门的有资质的兽医签订服务合同,保障能第一时间提供服务,并把兽医的联系方式在合同中注明,便于寄养人及时了解情况,商定措施。
“家庭寄养宠物”有隐忧不可怕,只要我们肯于在实践中总结,在实践中完善,再辅之以有效的监管,相信一定有更好的未来,一定能更好地服务于民,也一定会成为宠物服务行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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