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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严禁泔水养猪
来源:中国江苏网 时间:2018-9-21 10:14:29 浏览:6148次
  目前,正值非洲猪瘟易感易发关键时期。为有效阻断传播途径,近日,连云港市农委印发《关于严禁使用泔水养猪的告知书》,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禁止“泔水养猪”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要求,对9月10日后经劝阻仍然使用泔水饲喂的“泔水猪”,养殖环节一律不允许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屠宰环节一律不得入场屠宰。对9月10日之前使用泔水饲喂过的生猪,立即停喂的,限制移动,观察20天,无异常情况的,可按照检疫工作要求出证。 为切实贯彻落实部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迅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猪养殖场户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至9月7日,泔水饲喂情况排查结束,全市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513个,排查生猪54762头。
  9月10日,市畜牧兽医站在市广播电台进行15分钟的现场广播,向公众科普泔水知识,“泔水猪”的喂养过程和存在的隐患,人食用了泔水猪肉可能造成的危害。还宣传了国家对泔水等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定,提醒人们到正规场所购买猪肉及其制品,保证食用安全。 9月12日起,市农委督察组督察组人员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前期摸排的生猪养殖户进行了逐户宣传告知工作,发放了《禁止“泔水养猪”告知书》,并与养殖户签订了《不使用泔水喂猪承诺书》,如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情况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 所谓泔水,就是饭馆或家庭把吃剩下的饭菜倒在一起的统称。泔水中含有不少病菌,极易使猪患病。研究显示,用泔水喂养的猪发病率比正常饲养的猪高30%到50% 。我国发生的前四起非洲猪瘟疫情,都存在用泔水饲喂生猪的现象。根据《告知书》内容显示,泔水喂猪是各类猪瘟疫传播的重要途径,不仅影响人居环境,还会对畜禽消化道造成损伤。更严重的是,人食用了泔水猪猪肉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导致肝脏、肾脏等系统免疫功能下降。
  据了解,《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市农委已向市政府建议,由市容环境卫生部门尽快制定餐厨废弃物管控强制措施和泔水无害化处理标准等,与发改、公安、财政、环保、农业、商务、药监、质监、价格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加大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严防泔水流出,严禁泔水等餐厨废弃物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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