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面临拆迁,停产停业的损失能主张赔偿吗?
对于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猪场需要拆迁的,除了土地安置费、补偿费外,对于猪场因为拆迁原因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对于猪场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该规定,只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但是在现实的案件处理中,各地的标准不同。同时《征收条例》也将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纳入了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并且明确了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首先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进行评估。《临时安置补助和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2)按照企业的实际的收入。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从而引起经济损失的,可由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后平均利润(每月) 80%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期限为3-6个月。
(3)按照实际经营面积进行计算。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怎么算,拆迁方也不会给一个具体的说法。怎么才算实际经营的面积呢?比如说:你认为晾晒和生产的地方是密不可分的,但拆迁方否认你的说法。那么整个晾晒半成品的院子算不算实际经营面积呢,我们认为按照实际经营面积进行计算。
企业拆迁律师吴少博:企业拆迁过程中,承租人的利益如何保障?如果受到损害,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目前拆迁案件中,凡是涉及到承租人的利益,基本上都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因为房东和拆迁方签订的协议,把承租人的利益最小化,使承租人无法得到补偿。
征收过程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哪些补偿,请注意以下几点;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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