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政策发布
农民种植养殖补贴政策最新
来源:政策网 时间:2023-5-17 8:53:00 浏览:5178次

    农业种植补贴政策有哪些

    1、国家对农业有以下补贴政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每亩30-230元。由原来三项补贴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适度经营补贴。造林补贴,每亩100-600元。

    2、农业种植补贴包括:规模经营补贴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中规模经营补贴是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包含有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

    3、农机补贴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共发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亿元,扶持163万农户购置机具191万台(套),绩效目标超额完成,便民利民成效显著。

    4、农民种田补贴政策具体如下: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

    5、2023农业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畜牧渔业发展补助、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补贴。

    国家对于农村养殖都有什么补助政策?

    2.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农村养殖补贴标准具体如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金额:10万8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23月;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补助金额:50万150万元。

    养殖补贴的政策标准是:每头补助50元。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其他相关政策:畜禽良种补贴国家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进行补贴。

    一般个体养殖没有政府补贴,但可以申请银行免息贷款。成立农业养殖合作社,通过申请政府会给一定量的养殖补贴。若养殖项目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成为当地龙头企业,会有政府补贴。

    办养殖场政府有什么补贴

    1、养殖户政府补助政策良种补贴补贴对象: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2、农村养殖政府有补贴。农村养殖政府补贴主要有:水电优惠补贴,动物防疫补贴,农机补贴,猪、牛、羊良种补贴,饲草种植补贴,畜禽渔业标准健康养殖补贴,生态肉羊养殖补贴,生态林地鸡补贴和生猪养殖补贴。

    3、水产养殖:国家对水产养殖的补贴包括鱼苗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渔业互助保险费补贴和渔业贷款贴息。其中,鱼苗补贴标准因地区而异,罗非鱼每亩补助120元,以每亩2000条鱼为基础,每户最高补助2万元,水库最高补助为6000元。

    2022年农村贫困户养殖补贴

    如果他是贫困户,那么2022年这个农民养猪就有补助,养一头猪就可以获得500元的补助。他的帮扶人按照他养猪的这个规模,可以帮他申请产业奖补给到他这个补助资金。如果他不是贫困户,那么2022年这个农民养猪就没有补助。

    奶牛养殖1000只以上,补贴170万元。奶牛养殖500只到999只,补贴130万元。奶牛养殖300只到499只,补贴80万元。

    贫困户补助政策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 ,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 ,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贫困户教育补助(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贫困户教育补助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相关信息  
四部门出台农业保险新方案!养殖保险启用电子耳标精准监管 [2026-9-14]
四部门出台农业保险新方案!养殖保险启用电子耳标精准监管 [2026-9-14]
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2026-9-9]
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2026-9-9]
农业农村部: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进度,为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6-9-7]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以智提质以实固本 打造产业…

[详细]
东方牧业与天津大北农达成战略合作 …
听课笔记 || 2026第五届河北8·18养…
聚力科创破瓶颈 赋能猪业向新行 || …
共话周期应对 共谋产业新局——猪场…
沉一线摸底数 出实招破困局——猪场…
汇聚多方合力 共话养殖新局——猪场…
鹅业立沽源 产业启新航 || 沽源县鹅…
实力圈“企” 商机就位 || 2026…
深调研摸实情 聚共识谋发展—猪场技…
2027第八届西部羊乳(奶业)产业博览…
精准邀约 || 2026第五届河北8·18养…
更多>>

政策发布

四部门出台农业保险新方案!…

[详细]
四部门出台农业保险新方案!养殖保险…
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进度…
9月28日前征求意见!畜禽收购、运输…
兽药规范经营告知书
9月28日前征求意见!畜禽收购、运输…
又一省市修订《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01…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山东省生猪产…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027号发布《发酵…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